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发展外国留学生教育的意见
苏教外〔2011〕70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留学中国计划》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应对高等教育要素跨境流动加剧的全球形势,创新来苏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培养体制和机制,扩大留学生规模,形成江苏留学生教育的品牌特色优势,现就大力发展外国留学生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留学生教育工作的战略目标与总体要求
1.留学生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留学生教育是国家“软实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江苏加快融入世界的重要措施;留学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留学生教育工作是提高我省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实现教育强省的重要途径;留学生教育是加深世界各国人民理解和友谊,推动和谐世界建设的重要举措。
2.留学生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和“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培养公民全球化生存能力,用中国文化环境培养国际学生,加强和改进江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增强江苏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3.留学生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至2015年,在江苏学习的外国留学生达3万人,其中学历生占留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位于全国前列,高水平大学研究生中外国留学生比例达到3%左右。重点建设20所“江苏来华留学生教育示范高校” ,争取若干所高校成为全国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通过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面向留学生教育的外语授课品牌专业50个,外语授课精品课程200门,双语授课精品课程300门,培养一批来华留学教育名师,使江苏成为外国留学生来华留学的主要目标省份。
4.外国留学生教育工作的基本思路。建设并发挥留学生教育示范校引领作用,鼓励高职院校适应企业海外发展需要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区分潜在市场、新兴市场、成熟市场,以中国政府奖学金、江苏茉莉花奖学金和各地各高校奖学金为引导,扩大留学生规模并逐步优化留学生国别、层次和专业结构。明确地方和高校留学生教育发展分级战略目标,围绕能力建设、质量保障、教育服务贸易和人文交流四大战略重点,制定学校留学生教育发展战略,改革留学生培养模式,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培养全员质量保障意识,有效实施教学监管。
二、改革留学生教育培养模式
5.完善留学生培养体系。借鉴发达国家留学生教育培养经验,统筹设计留学生与本土学生的课程,加强留学生与本土学生的交流与融合,同时设计专门针对留学生的特点的课程(模块)。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倡导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全面提高留学生教学质量。制定留学生专业教学计划和专门的学籍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满足留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特点和需求。
6.打造留学生教育品牌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依托优势学科、专业,建设一批面向留学生教育的外语授课、双语授课和汉语授课的品牌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与教材,争取若干专业成为国家级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省教育厅在品牌特色(重点)专业遴选建设项目中将优先考虑招收留学生高校的相关专业建设点。
7.运用信息技术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选择留学生品牌特色专业,建设一批代表国家水平、具有江苏特色的标志性专业教学资源库;通过先进技术支撑、开放式管理、网络运行、持续更新等方式,面向海内外学习者提供资源信息查询和留学指导等服务。
三、提升留学生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8.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留学生教育师资队伍。将留学生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列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培训进修力度,留学生规模在100人以上的高校每年至少选派3名从事外语授课课程建设与教学的教师出国进修,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和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培训计划者,优先选拔。加强教师外语教学培训,提高教师外语授课和双语授课能力。聘请外籍专家、学者、企业高管担任留学生兼职教师,江苏省聘请外籍文教专家专项经费将重点资助外教来校进行专业课外语教学和专业课程开发的交流项目。
9.加强对留学生教育教师的考核评价。根据留学生教学工作的特点,制定留学生教育教师考核评价标准,科学评价从事留学生教学的教师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作为留学生教育教师表彰奖励的重要条件。
四、完善留学生教育工作管理体制和机制
10.进一步明确留学生教育管理职责。学校要明确相关职能处室和各院(系)举办留学生教育的责权利。明确各院(系)承担留学生教育的任务,赋予各院(系)更多的自主权,合理分配学费作为办学和发展经费。
11.健全留学生教育管理机构。各校要建立健全来华留学生管理机构,协调好留学生管理机构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形成留学生招生、教育、管理、服务等协调一致、运转良好的工作机制。学校教学管理系统要覆盖留学生教学管理。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按学历层次将留学生的学籍和教务管理纳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处)职能。
12.加强留学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高校要根据外国留学生规模设置留学生管理岗位与留学生辅导教师岗位,加强留学生管理队伍与辅导教师队伍管理,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爱岗敬业、熟悉外事、精于管理的专兼职留学生管理工作队伍。留学生辅导教师参照大学生辅导员评聘职称。
13.强化对留学生教育工作的规范管理。认真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加强规范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事业单位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实习实践机会。完善外国留学生医疗保险体系。完善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紧急处置机制。优化外国留学生社会治安管理责任机制。支持非政府组织和机构参与来华留学教育工作。
五、营造有利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14.加强对留学生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与外事、公安、卫生检验检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会商制度建设,为大力发展外国留学生教育工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强友好省州政府间合作项目尤其是学生交流项目的开发。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制定留学生教育发展规划,抓好重点项目的开发与落实。
15.发挥项目试点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根据国家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江苏省被列为“完善来华留学生培养体制机制、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试点省份。参与试点项目的高校要抓住机遇,先行先试,发挥“江苏来华留学生教育示范高校”的示范辐射作用,力争成为全国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
16.加大对留学生教育的投入。建立江苏外国留学生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等专项资金中应列出部分经费专门用于发展来华留学生教育。制定江苏高校招收外国留学生最低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外国留学生教育经费由学校统筹,纳入学校预算。学校应以不低于外国留学生学费40%的经费用于外国留学生教育教学和文体活动,以不低于外国留学生学费10%的经费设立校级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逐步扩大茉莉花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规模,发挥其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企业设立奖学金,形成政府、学校和企业多元投入的奖学金体系。
17.加强对留学生教育工作的宣传。制作江苏留学生教育宣传品,公布江苏吸引外国留学生优惠政策,推介特色留学项目、专业。建立外国留学生中介机构认证制度。充分利用友好省州、我驻外使(领馆)及校际交流等渠道宣传江苏教育。不定期组织江苏高校赴境外参加或举办教育展。学校应将外国留学生学费的5-10%作为外国留学生招生宣传费用。积极借鉴国内外著名大学对留学生的招生宣传经验,形成多渠道留学生招生宣传体系。
18.完善留学生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合作共建外国留学生公寓并提供优惠的物业管理服务。合作共建外国留学生租房信息库和服务中心。设立若干个江苏外国留学生文化体验区和实习基地。向留学生提供江苏在海外企业的就业机会。
19.加强留学生教育管理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江苏省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研究会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和组织广大留学生教育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开展留学生教育教学培养和管理、留学生跨文化适应、思想教育和综合素质提高等研究,充实和完善留学生教育研究领域,努力推进理论水平的提升和理论体系的建立。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